【湖南教育新闻网】湖南理工学院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司念伟)“巡察不是检查,也不是考核,重在学校党委、纪委了解和掌握情况,防范于未然。因此,各单位要以最原始、真实的状态接受巡察。”11月1日下午,湖南理工学院召开首轮巡察工作会议,纪委书记谢贵辉出席并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巡察组成员、首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9月,湖南理工学院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这也是湖南高校首个巡察工作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该校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对全校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据悉,该校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设总巡察一人,首批总巡察和巡察专员共4人。巡察办主要对全校各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发展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院(处)务公开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巡察。该校特别提出,巡察办原则上对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每届任期内巡察一次。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该校巡察办拟于今年下半年就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相关工作开展第一轮巡察,首轮巡察单位分别是中国语言文学学院、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公共体育艺术教学部、招就处、资产处。本轮巡察工作将于11月全面完成。
校内巡察也有“尚方宝剑”。按照工作安排,巡察组的工作方式主要以谈话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会将巡察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巡察结果和有关问题线索,经党委研究决定后,依据对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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