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学位办专家组对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进行审核评估
校园网讯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位〔2012〕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学位办专家组于5月17日至18日对我校南湖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专业进行了实地考察。湖南理工学院校长韦成龙、副校长钟华,南湖学院董事长谭先锋、院长柳克奇陪同专家实地考察并出席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汇报会和专家评审意见反馈会。南湖学院负责人,各系、办主任,学院各专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在一号教学楼1219会议室举行。
考察期间,专家组听取了柳克奇关于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汇报,审阅了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评报告和简况表,十六个本科专业的自评报告和简况表,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和原始档案,随机抽查了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召开了教师和管理人员座谈会。专家组一致认为,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达到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整体条件,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十六个本科专业达到了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合格标准。专家组建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将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十六个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韦成龙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对省教育厅和学位办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欢迎。他说,湖南理工学院十分重视南湖学院的发展建设工作。近几年来,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加大办学投入,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办学声誉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得到有效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院于2005年1月在教育部检查评估中评定为优秀,在省厅历次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他认为,此次省学位委员会对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的审核,是对南湖学院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阅,必将进一步促进南湖学院教学工作上水平、上层次。我们一定按照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切实加强对南湖学院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推动南湖学院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他感谢各位对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多提宝贵意见。柳克奇向专家组汇报了近几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情况,对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专家组建议,学院今后进一步加强专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青年教师培养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韦成龙代表校本部向专家组对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办学工作,特别是本科教学工作给予的全面指导表示感谢。同时,针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他提出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后阶段四项基本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专家组成员忘我工作的精神。要把这种夜以继日、勤奋工作的精神融入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有效推动学院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二是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专家组和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要逐条逐条的进行分析,坚决予以整改。要充分吸收专家的意见,促进我们人才培养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学位授予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学位条例、学位授予细则,明确学位授予工作程序,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四是要认真研究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对照教育部26号令,厘定差距、弥补不足,积极筹备迎接2013年教育部对南湖学院的考察验收。(南湖学院/段佚 责任编辑/张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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