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十三五”】郭观七:关于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几点建议
郭观七,博士,教授,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办主任
我校自2008年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以来,学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研究生招生培养已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文艺学、应用化学、基础数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5个二级学科先后完成了“十一五”和“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任务,成效显著。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学科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和艺术两个专业类别获得了10个专业(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各学科专业2014和2015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17人,现已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但由于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工作起步晚、底子薄、规模小,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总体水平与“建设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地方大学”这一发展目标尚存在较大差距。现就有关问题及改进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整合学科专业,优化学科资源配置
学校二级学院的专业设置现存在重招生、轻条件基础论证、轻学科发展潜力论证和各自为政的实际倾向,这会导致有限学科资源的过度分散,无益于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无益于凝炼学科方向,难以形成学科建设合力,不利于培育优势特色学科。学校应在进一步明确学科专业发展布局思路基础上,明确建设重点,调整和优化二级学院专业设置,进一步汇聚既有学科资源,优化学科资源配置,促进优势特色学科的形成。
二、 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
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在切实加大学科建设资金投入前提下,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一是在学科资源配置上引入竞争和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提高投入产出比。每年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上年度建设绩效、本年度建设任务和预算申请确定预算投入并按比例实施,对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的学科足额投入,对建设不力的学科减少或停止资助。二是要完善重点学科管理机制,尤其是要建立各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遴选标准,明确其责、权、利,使重点学科带头人享有与其职责相称的权利,突出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地位和作用。
三、 加强硬件建设,为研究性学习提供基本条件保障
随着硕士学位点逐步增加和招生,在校研究生数量逐步增多,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学术活动条件需要大力改善。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要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工作或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研究、学术交流等培养环节,具有和本科生培养明显不同的条件要求。建议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给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配备研究生专用学习、研究、学术活动场地,并在今后的教学场地、实验室、图书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研究生培养的需要、为研究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学术活动提供基本条件保障。
四、 加强培养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培养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研究生教育涉及学位点申报、评估、招生、培养、学位、学工、质量监督与保障、就业等多方面的工作内容,做好这些工作需要专业化的管理队伍。目前,学校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的推进难度很大,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与对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要求认识不足有很大关系。迄今为止,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都没有设置专职管理岗位,这无益于提高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议学校给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配置专职管理岗位,明确其责、权、利,确保研究生教育各项管理工作在各招生培养单位都能落到实处,从而在院部管理环节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保障机制。
五、 全面理顺关系,落实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支持措施
研究生教育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办好研究生教育是促进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体现学校综合办学实力、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视不应只停留在认识层面或局部工作中,而是要全面理顺各种关系,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地从多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保障措施,调动各相关学院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人员充分发挥研究生办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学校应将研究生教育事业纳入常态化运行管理的议事日程中,应把研究生教育绩效与院部基金核算、定编定岗、年终考评、资源配置、教师职称评聘等工作联系起来,并充分体现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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