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十三五”】刘创:在前行中塑造湖南理工精神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11-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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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创,教授,组织部长,公共艺术教育研究所所长

我们怎样实现“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地方大学”办学目标? “在保障大学的高水准方面,大学精神比任何设施、任何组织都更有效”, 弗莱克斯纳的话也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大学除了“学问”之外,还需要“精神”

大学除了“学问”之外,还需要“精神”。大学精神在大学存在与发展中起着激发、凝聚、定向和涵化作用,保障着大学合乎自身内在规律而健康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大学精神是超越技术层面更能决定一所大学品格与未来的无形力量。

大学精神是现代大学的灵魂,反映的是大学群体成员特有的文化和生活状态,是大学通过文化的内化所形成的价值和规范体系,是大学体现这种价值和规范体系的独特气质。思考这个问题的逻辑起点应该是大学发展过程中符合其内部逻辑和自身学术运动规律的本质属性,是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反映这一本质属性的大学理念与行为方式,而这一切集中表现为大学所肩负的文化与精神使命。大学精神以其潜在的规范性支配着群体每个成员的行为,以一种无形的最富渗透力的力量对群体每个成员产生重要影响,它滋养着一代代学人的人格理想,孕育着他们的精神与智慧,成为大学一种博大的精神财富。

大学所肩负的“精神”使命,是通过大学精神的塑造而实现的。大学精神不像物质文化、制度文化那样直观可视,作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现象,它已浸透在校园行为主体的方方面面,成为大学校园里一种涌动着的、富有感染力的、令人奋进的力量。

没有大学精神,大学就没有灵魂,没有生命。在制订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规划过程中,需要我们思考怎样在前行中塑造湖南理工精神,铸造现代大学的灵魂。

作为精神存在的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理工和所有大学一样,既是一种物化的存在,也是一种精神的存在。这种精神存在是文化传统、时代的客观本质与发展趋势以及社会崇高思想情感、精神境界的体现。大学以自身独特的方式融汇着多种先进文化元素,并表现为广大师生的一种共同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

作为精神的存在,湖南理工学院植根于湖湘文化、楚文化,需要在现代社会的“文化场”中,以自身独特的方式传承、生产精神文化,复制优良“文化基因”,整合提升社会价值,增强思想文化创新的能力,并形成独特的文化品格。我们应该把握时代特有的普遍的精神实质,以体现历史使命的办学行为,使自身成为时代精神的创造者和引领者;尊重科学精神,尊重在科学研究中所形成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并通过教育影响而内化为一代代学人的精神气质;通过追求校园民主与社会民主进步,让大学的民主精神成为大学精神的生命表征;让人的价值成为教育的内核,关注人生意义,关注人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尊重和珍惜大学从学理上思想上关注、思考、讨论和批判社会问题的权利,让大学成为思想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的学术殿堂。

我们怎样塑造湖南理工精神

奥尔托加认为,在大学里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思想体系,树立崇高的精神境界,是大学的一项凌驾于其他之上的基本功能。我们应该通过湖南理工精神的塑造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具有“人的精神”的人,使他们处于时代标准所要求的高度。同时,以自身鲜明而独特的文化品格,在“大学服务并引领社会进步与发展”中发挥作用。

第一,凝练大学核心价值观。大学核心价值观是大学精神与大学文化的集中体现,在多元价值背景下,我们要凝练获得师生广泛理解和认同的大学核心价值观,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第二,弘扬人文教育传统。依据价值的理念引导思考人生的目的、意义和生存的价值,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通过提高人的文化品格来发展人性和完善人格。第三,把“全人教育”作为塑造大学精神的终极目标,将大学精神的塑造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大学精神不是在“教学”中产生的,而是在“教育”中生成的,我们要避免走入极端专业化教学的误区。第四,建立和优化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既为大学精神的塑造提供制度保障,又以自身蕴含着的社会价值以及其运行表彰着的社会秩序,成为大学精神的组成部分。要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让学术自由成为大学精神的源头活水。 第五,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主动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吸收国外优秀文明成果,是大学作为精神与文化高地建设的应有之义。第六,建设优良的校园文化,让优良大学文化成为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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