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审定会
作者:刘惠
来源:
时间:2017-02-24
浏览:次
A
A
A
校园网讯 2月23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319会议室召开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审定会。校长卢先明出席并主持会议,副校长钟华、张国云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国云宣读了《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明确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名单。研究生处负责人从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制定的必要性、要求、范围、内容、过程五个方面汇报了这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对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讨论稿进行了逐一审核,并结合学校的要求和学位点的实际建设情况,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
卢先明强调,制定各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是一项责任重大、系统严密的工作,对学科建设、学位点评估以及学位授予质量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他要求各培养单位认真研读相关纲领性文件,深刻领悟其内涵,重视研究生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同时他提出规范体例,满足内容与主题的相关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具体要求。

钟华指出,在制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时,要充分把握整体框架,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形成终稿后要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张国云肯定了讨论稿的质量,在此基础上,希望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处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文本内容,提高数据的可操作性,从而满足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基本标准。(学生记者/刘惠 摄影/刘璋)
(
责编:
初审:
终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