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及其配套制度出台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09-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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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湖南理工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湖南理工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等文件制度。

《细则》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细则》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的职责、党委书记的职权、校长的职权、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运行协调机制、组织领导等。

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细则》具体要求,学校与之配套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分别对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会议组织、会议程序、会务工作、会议纪律、决议执行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而系统的解释说明;并就如何征集议题,提高议事效率做了更为详细的规范和要求,为具体贯彻实施《湖南理工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和完善校内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上述文件是党政办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党委会多次讨论和审议而最终出台的。《细则》及相关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的出台,适应了我省高校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新要求,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悉,学校还将继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为落实依法办学要求、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供制度保证。(撰稿/党政办 夏志强 张海瑞 黄彬)

【责任编辑: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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