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时评】牢固树立“不出事”的底线思维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04-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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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事”,用群众的话说,就是“不出问题不腐败”。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这是基本职责;同时,干净地干事,干事而不出事,这也是起码要求。“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就是这个要求的形象概括。“不出事”与“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

“不出事”,就要做到不贪污受贿,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贪污腐化而身陷囹圄、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干部不胜枚举。腐败分子的落马,也再一次印证了“伸手必被捉”的铁律。为官从政没有“如果”,也没有“假如”,管不住自己必将被他人所管,耐不住寂寞必将终身与寂寞为伴。学校事业发展到今天的良好局面,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当珍惜。面对当前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克服麻痹轻敌思想,常怀律己之心,常诫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坚持做到警钟长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唯其如此,才能在人生路上走得更稳、行得更远。反之,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一切努力付之东流,既影响了自己和家庭,也有损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

“不出事”,就要做到有所作为,不失职渎职,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后,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仍然没有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认为事情干得多就要多担责任、容易出事情,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拖则拖,看似中规中矩,实则对工作缺乏主动和热情,对事业缺乏担当和勇气,既耽误了群众的事情,又败坏了党风政风。干事就一定会出事吗?如何做到既干事又不出事?这既是思想认识问题,也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作风和能力的现实考验。“为官避事平生耻”,当干部不干事,特别是在党和人民需要挺身而出、担责克难的时候,犹犹豫豫、优柔寡断,延误机遇,就是失职,也是一种“出事”。事情干得多就一定会出事吗?当然不是。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艰苦奋斗,改变了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不但没有出事,反而成了我们学习的楷模。还有孔繁森、牛玉儒、郑培民、沈浩……他们干成了那么多群众点赞的大事、难事,也都没有出事。因此把敢担当作为会出事的前因,是完全错误的,更是不合逻辑的。从我们学校自身来看,现在也还有少数同志存在“混”的想法,有些教学线上的同志认为上课就是那么回事,一套教案打天下,自我知识更新严重缺乏,又何谈人才培养质量?有些管理线的同志认为自己即将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做不做一个样,造成工作推不动,执行力缺乏,又何谈工作出成效呢?特别是在学校发展的一些关键节点和重大问题上,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等等。这都说明我们少数的同志思想认识不够,历史担当的主体意识严重缺乏。

“不出事”,就要做到敬畏法纪,按规矩办事。守规矩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领导干部对党和人民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纵观那些“出事”的领导干部,哪一个不是从不守规矩的一小步开始,逐渐滑向贪腐深渊的;哪一个不是从视党纪国法为“稻草人”的轻视规矩开始,逐渐发展到肆无忌惮胡作非为的。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有权就任性”,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处理问题,遇事凭经验推断、拍脑袋决策,常常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尖锐化。不守规矩,就是为自己“出事”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同时,重申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魏征写给唐太宗《谏太宗十思疏》中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员干部做人做官做事的根本,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把立身做人的根牢牢扎实,把做事做官的源头活水保持清澈,自觉做到不碰做人的“保底线”,不触法律的“高压线”,不越制度的“警戒线”,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而言之,就是要严格纪律约束,始终把底线定位在“不出事”上,这既是人们追求生活高质量、幸福高指数的关键要素,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当前,学校“十三五”征程全面开启,奋斗目标已经设定,攻坚克难的任务依然繁重,实在是耽误不起、懈怠不得。“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易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全校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忠诚履职,争取在推动学校发展的新的伟大实践中有更大的作为,成就出彩人生。

【责任编辑: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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