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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认真研讨探索专业综合改革及学生培养方案

校园网讯 1月10日下午,政法学院在素质拓展室先后召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分解专题会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前期准备工作会。

两个会议均由政法学院院长陈建军教授主持,法学专业教师,以及该院相关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参加。学院总支副书记石蕙老师列席了会议。

在法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分解专题会上,陈建军介绍了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基本情况和进一步推进专业改革对办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重大意义,同时对法学专业综合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2016年以来,政法学院以法学专业为核心,以工程法律实验班的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专业综合改革,且成果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完成法学专业工程法律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并已经全面实施;二是政法学院在2017年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大会上被推选为副会长单位;三是学院围绕着工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申报并获得立项的省级科研教研项目8项,省级教改项目1项;四是加强和完善了工程法律实验班学生的课程见习和毕业实习工作。为更广泛、更深入地推进法学专业综合改革,陈院长还就2018-2019年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具体任务在学院专任教师中进行了分解,希望通过专业综合改革,提升学院学科专业实力,增强学院的科研能力,推动教师自身的发展。会上,与会教师积极建言献策。

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前期准备工作会上,陈院长将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具体量化,初步设立了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拿出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草案,并要求在招生培养前的准备过程中要针对基本条件,加强培养方案的修订、学制学分的设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工作。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在专业综合改革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形成了以下几点共识:一是法学专业综合改革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院的发展具有前瞻性意义,且时间紧迫,全院教师应当形成团队通力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分解的任务;二是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以工程法为重心,突显政法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三是要从不同渠道加大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才培养的师资保障;四是加强与国内其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为高水平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积累经验;四是争取更多省内外法律实务部门的支持,为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人才的培养提供实务经验。(责编/潘星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