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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学院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根、胡一州

学校给胡一州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奖金

学校给李根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奖金

校园网讯  7月3日下午,为表彰李根和胡一州两位同学的见义勇为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南湖学院分别在东院1号教学楼315教室和东院2号教学楼2405教室举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会。会议分别由南湖学院相关学系负责人主持,学校党委学工部、保卫处、武装部相关负责人与会。

保卫处副处长谭良机为两位学生宣读表彰决定。李根和胡一州两位同学在危险面前沉着冷静、见义勇为,表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我校为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学生爱校、护校,经研究决定,对两名同学见义勇为行为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各奖励现金1000元。并号召全校学生要向他们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创建,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相关负责人对两位同学见义勇为的具体过程进行了介绍。7月2日,东院2号宿舍楼102室因个人违规操作,导致电线短路失火。由于房间易燃物较多,险情迅速扩散,火情形势非常严峻,危急时刻,学校民兵连队员胡一州(南湖学院经管系18级学生)、李根(南湖学院外贸系18级学生)冒着浓烟利用楼道灭火器冲进房间内灭火,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学工部副部长毛伟为李根、胡一州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学生记者/陈嘉玲 谢洁玲 责编/邱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