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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展

校园网讯 “用乐符拨启人生新篇章”。4月9号至4月10号我校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在音乐教学楼开展。27位获得复试资格的音乐考生将参加此次考试。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音乐学院成立了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分别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与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委员会组成的纪检小组和复试复核小组进行组织和管理复试工作。

此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会进行全程监督,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的公正。复试复核小组将对复试录像进行审核,避免评分方面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并以此来评估硕士研究生评审分数,确保复试成绩真实有效。

复试工作相关负责人刘长旭接受采访时表示,音乐学院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为保证考试公平,采取“主考官不兼考,亲属报考回避”的原则,并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考生的考核顺序。以硕士生指导老师,外聘专家和相关业务骨干等人组成的复试评审人员队伍,务必会秉承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保证考评的切实可行性和公平公正性。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复核小组将对复试录像进行审核,避免评分方面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他表示,学院不仅注重专业能力而且兼顾学生各方面综合能力的培养,招生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近三年来,报考音乐学院的外地学生逐年增加,说明近年来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学院的考核目的就是为了招收有培养价值的优秀学生,刘老师说,作为研究生导师,他理解考生求学路上的艰辛,学院会为考生们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给予考生们公平的展示自我的平台,并培养好每个优秀学子。

音乐学院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将从复试学生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和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对报考我校音乐研究生的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及舞台表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编/潘星羽)